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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8日来源阅读次数596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目前无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环境保护专栏开展,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及市政府网站管理部门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满洲里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专职负责,下属环境监测站、辐射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设立信息员,层层落实责任,现将满洲里市环保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上报。

一、重点信息公开

满洲里市环境保护局深入贯彻落实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环保部《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环办厅函〔2017〕635号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政办发〔2017〕80号)的要求,一是就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中市区餐饮、洗浴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合作区木材加工园区烟尘污染问题进行深入报道,并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及时公开空气质量信息:实时发布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城市点指标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并以日报、月报的形式向报社、电视台、政府网站公开我市大气自动监测点数据。三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文件要求,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在环保系统内网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除涉密项目外,全面公开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四是落实《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2017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内环办[2017]194号)要求,及时审核并在我市政府网站发布 2017年我市8家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及时公布国家、自治区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系统内发布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五是结合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及时发布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工作信息及辐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信息等,发布我市《关于公布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名单的通知>》、《满洲里市环境发布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及2017年度我市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政府网站按月公开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二、政务信息公开

按政府网站要求发布机构职能信息,包括机构简介、领导分工、内设科室、下属机构等,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对新闻动态信息、法律法规信息、环境标准信息、环境统计信息、政务服务信息、预决算信息等,均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层层把关,按照《机关、单位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审批责任制。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将环境保护业务动态、政策措施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向群众公开,截止目前,被政府网站采用信息27期,其中涉及大气污染防治内容共有4期,深入报道市区宾馆洗浴行业小锅炉取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铁路地区小锅炉淘汰、木材园区烟尘整治各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12条,水源地水质信息实现月报制;保障群众知情权;大气环境质量数据每日向电视台、报社报送。重大项目审批信息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平台按期上报。全年我市未发生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

满洲里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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