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市政府本级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各有关单位:
呼伦贝尔市政府办公厅将于4月16日开始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文件移交情况进行检查。
现就做好满洲里市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和报送时间
报送内容包括各报送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以及移交各单位制发的正在执行和使用的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非涉密性的政策、规定、意见、实施办法等文件。特别是2017年未履行移交手续的部门,请于4月13日前将公开文件移交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阅办点即市档案局档案馆,以备呼伦贝尔市政府办公厅检查。
二、报送方式
各区、各有关单位将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纸质版报送满洲里市档案馆。自2018年起,属于新生成的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各报送单位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满洲里市档案馆报送纸质文本一份。
纸质文本为原件,如为复印件要加盖制发文件单位公章,每次报送应本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送交的文件需是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对社会安定团结无不利影响的。报送时要填写格式统一的《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单》(附件1)。
属于联合发文的政府公开信息,由制发该信息的牵头单位负责报送。各报送单位对所报送的信息作出修改或予以废止的,应在一周内将修改后的全文和目录或已废止的信息目录报送满洲里市档案馆。
满洲里市档案馆应与各报送单位严格办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交接手续,在接收纸质文本应填写《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交接文据》(附件2)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一份。各报送单位可将交接文据随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一并报送。
联系人:赵薪蕊(档案局) 栾美美(政府办公开科)
电 话:15326708744 15326800400
地 址:满洲里市东二道街10号档案史志局办公楼。
三、有关要求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委托满洲里市档案史志局档案馆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具体管理满洲里市本级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和公共查阅工作。满洲里市档案史志局应加强对各报送单位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管,并于每年1月30日前将上年度政府信息报送情况报满洲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报送单位应高度重视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满洲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报送单位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对不按规定报送或不及时报送已变更或废止的政府信息、经催报后仍不报送的,予以通报批评。
此通知
附件:1.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单
2.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交接文据
2018年4月10日
- 牢记“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2018年6月7日
- 全区禁毒工作会议召开2018年6月6日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2018年6月6日
- 自治区政府2018年第4次常务会议召开2018年4月18日
- 自治区政府2018年第3次常务会议召开2018年4月18日